【重点推荐】哪一些原因在驱动全球价值链重构
20世纪中叶以来,信息技术革命及其在全球范围内引发的产业体系升级和产业转移,成为全球化的根本动力。然而,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刻而广泛地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对于全球化进程而言,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表现出“双刃剑”的作用,其在为商品和服务流动带来便利的同时,在某些领域以及特定的历史时期却会抑制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
比如,新技术的代际更迭周期显著缩短。这反映出技术创新日益活跃,同时也增加了科技投入及其收益的不确定性,影响了新技术收益的市场预期,导致全球价值链上新技术的扩散动力不足,阻碍创新要素的跨境配置。一旦技术扩散放缓,新技术便将对低收入国家构成“双重打击”。一方面,削弱了其比较优势,减少了这些国家的贸易收益;另一方面,全球价值链上的低端锁定,又降低了低收入国家以低技能劳动力替代其他要素投入的能力,以至于这些国家更加难以利用劳动力成本优势抵消技术劣势。
新工业革命呼唤国际贸易规则的变革。然而,国际金融危机催生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其维持的时间之长、对现行多边体系的破坏之大,超出预期,贸易政策环境也发生了相应变化。
相较于创新活动及技术扩散的复杂影响,现有多数研究认为,贸易壁垒对各国的全球价值链延展具有负面作用。随着贸易环境恶化及其影响逐渐释放,美国等发达国家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进口占国内消费和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均有下降,中间产品供应和最终产品消费的本地偏好慢慢地增加,这进一步抑制了美国等主要贸易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倾向。
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和全球供应链的影响,更多地被解读为外生的短期冲击。然而,虽疫情全球大流行,世界经济遭受冲击,不少国家受到医疗用品和生活物资短缺的困扰。面对严峻的供应链安全形势,一些国家和地区逐步降低了在全球价值链的参与度。从这个方面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扮演了全球价值链阶段性收缩“加速器”的角色。有学者觉得,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各国的成本结构和技术能力,却促使欧美真正开始在战略层面对供应链安全因素给予高度关注。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往的经济全球化中,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成本洼地”,推动全球供应链日益分散化。但由于疫情冲击,全球供应链不时出现断点,现有国际分工方式暴露出其固有的脆弱性,凸显了保持供应链稳定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生产和贸易集聚度提高,显然不利于跨国公司维护供应链稳定,但过于分散的供应链体系同样会放大安全方面的风险。因此,学术界和国际机构一致认为,把更多的生产活动和供应链环节配置到更易掌控的本土或四周的国家,将成为未来跨国公司布局全球供应链的方向。
还要看到,国际生产体系的调整与全球价值链的变化几乎是同步、同向的,影响其变化的因素也基本一致。不同产业和地区的生产转型各有不同,可能会呈现出产业回流、生产布局多元化区域化等态势,这些都值得重视。
近期的一些研究表明,推动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另一个主要的因素是新兴经济体持续扩张的国内需求。其中,中国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方式的变化及其影响不容忽视。
很多研究成果发现,中国嵌入全球价值链的路径和效应正在发生明显的变化。中国慢慢的变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随着自身配套能力的提升,中国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方式不再局限于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而是凭借健全的产业体系、活跃的创新活动向全球价值链更高端环节攀升。
即使新冠肺炎疫情促使跨国公司考虑对其全球供应链进行重新布局,但跨国公司仍很难实现与中国供应体系的完全切割。整体看来,中国经济的外部依存度会降低,而世界经济对中国的依存度却在上升。由于中国在很多产业细致划分领域已形成了强大的产能和完备的国内分工体系,慢慢的变多的跨国公司深度融入了中国本土供应体系。随着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加快,超大规模国内市场优势将有力支撑国内消费升级和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促使中国国内价值链更具内生性,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导向也将进一步强化。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指出,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方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长期以来,“校外补课”现象从某一些程度上折射了家长对学校师资的不满意。“打铁还需自身硬”,学校要勇于自我革新,做到应教尽教教好,全方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才能真正打破“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恶性循环。
为此,首先要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为应教尽教扫清观念障碍。中小学阶段学校教育的核心任务是为学生发展打基础,教会学生基础知识,培育学生的良好习惯、基本素养与能力,学校要打破“唯分数、唯成绩、唯特长”的人才观和评价观。其次,要创新教学管理和教育学生的方式,为应教尽教提供保障。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是中国教育思想的优秀遗产,也是应教尽教的目的。学校教育要通过缩减班级规模,实施分层教学、项目化学习,运用现代技术方法、个性化辅导机制等,创造性地提供更多样化、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让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放心。再次,要逐步的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努力提高应教尽教的质量,促进教师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优化和创新教育学生的方式和手段,主动承担起“补”的任务,并使“教”和“补”融为一体,相得益彰,以更有效的教学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实现教得轻松和学得轻松的双赢。最后,要拓展教育资源渠道,为应教尽教创造更多的可能性。应教尽教不仅是学校办学思想的指南,更是对学校办学行为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学校必须突破现有时空界限和对公共教育资源的过度依赖,不能“等靠要”,要正确地处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关系,形成资源共享、相互融通的合作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从不到20%快速提升到超过60%。从城市增长的动力来看,“城兴人、人兴业、业兴城”的发展逻辑越发明显,城市规模的上涨的速度往往取决于宏观经济发展环境。
要积极把握我国城市发展格局的区域差异,也要因地制宜推动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一方面,在发展理念上要摒弃规模增长的粗放发展思维,推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扬弃由规模化、标准化的工业逻辑主导的城市规模增长模式,回归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人本逻辑,是城市发展应该追求的更高境界,应当成为当前我国城市发展的核心价值追求。
另一方面,要利用不一样规模城市的优势,适度确定城市人口规模,充分的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除个别超大城市之外,要全面放开城市落户条件,优化超大城市人口空间格局,适当控制超大城市主城区人口密度和规模,释放市域外围地区特别是新城的增长潜能,推动超大城市的大都市区化发展。对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而言,要通过产业、交通和公共服务以及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一体化建设,促进人口在都市圈和城市群有序便利流动,着力提升超大城市与外围大中小城市的协同发展水平。中西部和东北经济欠发达地区,要促进人口在省域内的自由迁移,鼓励人口向较大规模城市集聚,打造更存在竞争力的区域增长极。同时,要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带动外围城市共同增长,积极地推进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设,逐步提升城镇化率。
新发展格局是对传统发展格局优势的继承,也是对其短板和不足的完善。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并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这说明,新发展格局不是对传统发展格局的简单替代,而是在融合、创新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传统发展格局“世界工厂”的效力,更好地落实补短板、锻长板的改革要求。
畅通国内大循环,支持国内最终需求的增长与提升。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是实现两个平衡,即由国内最终需求持续增长形成的需求总量带动供给总量扩张的总量平衡,以及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也即最终需求要立足于总量扩张和结构升级的要求,更好地促进和带动产业升级和产品创新,形成需求与供给之间的良性互动。这一要求,着力于在传统发展格局“世界工厂”的体系之下,构建和完善最终市场部分,使得我国既是服务于全球的通道中枢,又是全球最重要的最终市场,并构建以我国为最终市场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提升全球分工体系的话语权和自主性。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抓手是推进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即在需求侧依托国内最终需求的扩张得到增长和提升之后,通过供给侧改革的适应性和主动性,同时做好需求对供给的牵引和供给对需求的创造两件事,从而带动产业升级、产品创新、产能优化,形成以国内最终需求为关键支撑的供给侧改革和新产业体系培育。
福柯哲学从多重维度体现了当代性与现代性的对照或张力,而“成人”始终是这一没有中心的哲学的一个中心话题。一个时代的哲学气质决定了人之为人。当代性指称的是以精神的失落为表征的一个特定时代的别一种精神,当代人也因此是抛弃信仰、告别理想、丧失情感的人。人在现代性进程中是“学”而成的,即主体或人是依据一些普遍法则被塑造而成的;而在当代性进程中,人却是“做”而成的,即主体或人是通过个人的行为被塑造而成的。福柯认为其写作的目的是为了改变自身,为了让自己的形象多样化。其人其说正好体现了从“学以成人”到“做以成人”的重要转换,尽管前者以某种方式被包含在了后者之中。
2018年在北京召开的世界哲学大会的主题是“学以成人”(learning to be human)。如果导用类似表述,我们要说,福柯其人其说展示了“学以成人”(apprennant d‘être homme)和“做以成人”(faisant d’être homme)之间的复杂关系。“学以成人”旨在解决“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的问题,是现代人关心自身命运的表达,尽管没有排斥实践理性,但以理论理性为前提;“做以成人”则是当代人关心自身命运的表达,在揭示现代人诞生的秘密并宣告其死亡的同时,试图展示当代人如何在现代人死后留下的空的空间中再生,这是一种消除理论和实践、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界线的尝试。简单地说,依据福柯式的理解,人在现代性进程中是“学而成”的,即主体或人是依据一些普遍法则以自己立法、自己遵守的名义被塑造而成的;而在当代性进程中,人却是“做而成”的,即主体或人是通过个人的行为被塑造而成的。
推动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一定要坚持的方法论原则。要真正的完成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好哲学社会科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进程中的独特作用,一定要遵循科学的方法论原则,使哲学社会科学始终不偏离正确的发展轨道。第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要从当代中国的国情出发,包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这个文化实际,还包括新时代我们国家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及其发展的新趋势,等等。第二,注重把握规律性。发现规律、应用规律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职能和发展特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必须在如何把握规律性上下功夫。当代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要围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律,开展创造性理论研究工作。第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要善于融通古今中外的各种资源,包括马克思主义的资源、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的资源和国外哲学社会科学的资源,对这三大方面资源的运用不能用简单移植、机械模仿、生搬硬套的办法,要将继承与创新有机统一起来。第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强调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性和原则性问题,“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要有所作为,就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脱离了人民,哲学社会科学就不会着迷、感染力、影响力、生命力。我国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树立为人民做学问的理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实践创造,自觉把个人学术追求同国家和民族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努力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研究成果”。
一个时期以来,刑法谦抑性原则被仅仅理解为刑法原则。这其实就是对刑法及其这一原则的严重误解。谦抑性原则的确是刑法原则,但并非是仅局限于刑法范围以内的原则,它不仅是刑法的问题,也是整个刑事法律的问题。除刑法外,刑事诉讼法也一定要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杀可不杀的,不杀,这是刑法原则,也是刑事诉讼法原则。再说它还是涉及民法、商法、行政法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与法治问题的重要原则。
刑法的适用问题,古今中外历来都不仅是刑法学问题,而是整个法学、法律与法治的问题。它涉及到刑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等的边界问题、关系问题、适用问题等。刑法的适用错误所导致的恶果是由整个法律和法治来承担的。刑法谦抑性原则,必须在刑法中反映出来,但它同样也需要在民法、商法、行政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中得以体现。能够用其他法律手段解决的社会问题,就无需运用刑罚手段来解决,这同样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要求。
同时,还有一部分学者觉得刑法谦抑性原则仅是刑事立法原则。这也是对此问题的严重误解。刑事立法中一定要考虑刑法谦抑性原则,防止对刑罚的滥用。但它并不仅是刑事立法的问题,它还涉及更广泛领域的刑事司法乃至整个法律实施的问题。谦抑性,不仅需要刑事立法时高度关注,更要刑事执法和司法鲜明体现。刑法的谦抑性不仅要体现在刑法的实施中,还要体现在相关各种法律实施中。
同志曾提出“不做调查没有发言权”,这一论断已被普遍认可,并被作为一种科学的、有效的工作方式。因此,对于如何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协调、衔接“党规国法”等国家和社会关切的重大问题,法学就一定要进行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才可能会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具体可行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是中国法学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和责任。然而,法学领域中传统的、思辨式的研究方式常常缺乏调查实证环节,因而对国家和社会关切的重大问题的回答不能有的放矢,不能很好地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法律方面的智力支持。缺乏调查的实证环节,常常导致研究较多呈现纸面上的逻辑推演。然而,纸面上的逻辑并不等同于实践中的逻辑。为避免此种现象的经常性发生,应鼓励和提倡采用新型的、实证式的研究模式。
然而,如何保证法学实证研究中“实证”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这亦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对此,只有通过科学的调查,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正如“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科学的调查方法对于保障法学的社会科学属性而言至关重要。
总的来看,我国制造业竞争优势正在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趋势性变化:从生产要素投入看,基于初级生产要素成本的价格上的优势,在向基于数据等高级生产要素发展的技术优势转变。从生产组织方式看,基于大规模生产的规模经济优势,在向基于大规模定制的范围经济优势和规模经济优势叠加转变。从生产供应网络看,基于网络强大、生产协同的产业链效率优势,在向基于稳定供应能力的安全优势和效率优势叠加转变。从空间经济组织形式看,基于本地的产业集聚优势,在向基于跨域合作的网络优势和集聚优势叠加转变。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但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仍有短板。目前,应加强多元主体协作,围绕基础工作、利益导向、实现路径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推进价值实现机制走深走实。一是重点夯实生态产品产权制度和生态价值核算评价这两项基础工作。二是着力构建“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三是用市场化机制拓宽和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此外,还应切实加强跨区域协调、政绩考核、财政金融政策等保障措施,创新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等绿色金融新业态,探索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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