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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培训机构接连“跑路” 交给培训机构的钱还安全吗?

发表时间: 2024-09-04 作者: 活动介绍

  近段时间以来,新闻媒体报道了多家教育培训机构关店、“跑路”的新闻,大量学员的预付款无法退回。其实早在去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不可一次性收取三个月培训费用。但我苏特报记者通过走访后发现,不少培训机构。那么,交给培训机构的钱还安全吗?为避免消费者利益受损,省消保委和法学专家又提出了哪些建议?

  今年9月底,经营了20多年,在全国拥有200多家门店的韦博英语在北京掀起了关门潮,随后关门风波逐步蔓延到了上海、天津、成都、重庆等地。

  而在10月中旬,又有常州、无锡的学员反映,作为韦博英语旗下独立运营的子品牌,面向2~12岁儿童提供英语及思维培训的开心豆少儿英语也相继关停了。

  常州的孙女士告诉我苏特报记者,开心豆少儿英语是按级别来上的,每个级别大约是一年,一个级别是15800元,两个级别是28800元。她是听信了工作人员周年庆和员工特价的说法,在今年7月份花40000元购买了三个级别,大约三年半的384节课。现在只是刚上了几个月的体验课,课程还没有真正开始,40000元学费就打了水漂,无处追要。

  除了韦博英语和开心豆,10月18号开始,南京芝麻街英语百家湖中心店也突然关门。据了解,去年,就有近百位家长们在这家英语培训机构预交了长时间的培训费用,人均万元左右。

  通过与芝麻街英语总部联系,对方向我苏特报记者回应称原百家湖店学员可以转到7公里外的江宁创艺工场中心校区上完剩下的课程,但对于退还预付学费的要求,对方则表示百家湖店是加盟性质,总部只能帮忙协调。

  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不可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去年11月1号起施行的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江苏省培训收费行为规范》,也明确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作为面向3-12岁儿童的教育培训机构,不少学员都是小学生,芝麻街英语百家湖店为何还是不按规范,超期收费呢?对此,芝麻街总部的工作人员回应称,部分门店可能会推出一年的优惠政策,只要家长和校区之间协商好就行。

  10月22号,在芝麻街英语百家湖店关闭之后,我苏特报记者又以家长的名义向其它门店咨询收费的情况,发现超期收费任旧存在。芝麻街英语虹悦城店工作人员称,他们每个季度的学费是5980元,但大部分家长都选择按年交费,因为优惠力度更大,每年学费是15000多元。

  我苏特报记者通过走访发现,从去年开始实施的《江苏省培训收费行为规范》对于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方式来进行了规定,许多培训机构都能按规执行,但对于学龄前儿童、成人以及网络培训的收费方式还缺乏明确的规定。

  10月22号,我苏特报记者在一些培训机构门口随机采访后发现,许多家长带着学龄前儿童来参加美术、算数、音乐等方面的培训,大部分人预交的学费都超过了3个月。

  除了线下培训,我苏特报记者看出,网络课程也受到了慢慢的变多家长的欢迎,尤其是英语。不少家长通过学习类app购买网络学习套餐,但每个阶段预交的费用一般都在一年左右,远超于了3个月的期限。

  51talk英语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官网有150次的强化学习套餐,价格是7488元,每次约课都会消耗次卡。150次大概要上300天,有效期为一年。

  针对网络学习预交学费的方式,江苏省教育厅社教处的工作人员称,还没有开始整治线上培训,目前正在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等规定出来之后,会要求线上培训机构进行备案。

  近段时间以来,先后出现的多起培训机构闭店导致预交学费无法退还的问题,引发不少家长和学员担忧。

  我苏特报记者向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负责人傅铮咨询后发现,虽然《江苏省消保条例》曾规定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允许超出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允许超出一千元;但培训机构预交学费不属于预付卡的范畴,所以不适用于此项规定。

  傅铮也提醒各位家长和学员,要看清培训机构的资质,并且签订书面合同,尽可能的避免一次性预交过多费用,那样非常容易造成自己的资金处在一个无序监管的状态,如果出现经营者跑路的情况,想要退款难度很大。另外,假如慢慢的出现纠纷,应及时跟经营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线进行投诉。

  针对近期预交学费之后频繁出现的“跑路”现象,南京大学民法教授邱鹭风表示,要么就采取禁止预先支付的这种方法;要么就应该对实行预先支付的企业,要求其向工商管理机构报备,然后根据打算发行的预付额度或者收取的预付额度,交付特殊的比例的保证金。

  另外,在今年2月份,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厅、民政厅就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邱教授建议培训机构和家长都推广使用此教育行业合同规范文本,如果发生逃之夭夭、预付款拒绝返还的情形,家长就使用这一些合同文本,去向人民法院起诉。

  (江苏广电总台“我苏特报”专稿。转载拒绝任何形式删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